如果说数据分析和决策能力决定了能源管控水平的上限,那么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则决定了能源管控水平的下限。能源管控要实现精细化、数据化管理,少不了能源计量为其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能耗数据。没有能源计量,就会出现家底摸不清、问题查不出、管理上不去等问题。随着新时代计量技术的不断发展,能源计量已经可以完全摆脱人工录入的传统模式,通过智能器具和能源管控体系,可以持续获取能耗数据用于分析、比对、预警等工作。但由于涉及单位广、计量品种多、安装条件复杂等情况,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始于2014年,历时四十余月,经过十数个政府部门和数百家用能单位的共同努力,已率先构建起了全过程覆盖的标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置更加完善,能源资源计量量传溯源体系全面提升,“互联网+”智慧能源计量的基础基本建立。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正逐步由单一的数据采集向数据挖掘、分析、利用全方位拓展,基本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能源计量能力构建新模式。
2014年5月,为提高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管理全过程的准确性,北京市针对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一、二级能源计量器具配置情况摸底调查(见图1)。向重点用能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一级能源计量网络图及其计量器具配置表》、《二级能源计量网络图及其计量器具配置表》,并开展填表培训。通过对近300份回收问卷的信息分类整理与研究,掌握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器具配置状况及特点,了解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状况及对能源计量建设的认知程度,汇总解答用能单位遇到的问题,形成了《2014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情况调查报告》,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图1摸底调查技术指导图
电、气、水、热等计量器具种类繁多,中外品牌价格差距悬殊,如何确定能源计量器具的奖励基准价格,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是实施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的一项关键任务。北京市结合本市实际,对电、气、水、热等市场主流能源计量一、二级表计开展了广泛调研,充分征集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计量器具销售企业、能源供应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专家意见。经过9个月调研,最终发布了《北京市2014年度市场主流能源计量器具类型及财政奖励基准价格》(京发改[2015]574号)(以下简称“基准价格”)。文件推荐北京市范围内适用的主流电、气、水、热一二级计量仪表计类型,并明确了各类型计量仪表计的财政奖励基准价格(见图2)。
“基准价格”是国内首次推荐时下适用的主流电、气、水、热计量仪表类型的指导性文件,不仅能有效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在能源计量器具配置中的器具选型,为用能单位采购计量器具提供参考价格,还起到合理控制财政奖励资金规模、提高财政奖励资金使用绩效的作用。
图2 基准价格修订研讨示意图
3.编制计量标准
2014年以前,我国仅有50余项能源计量领域的标准,国家、行业的边界相对宽泛,内容较为单一,缺少相互协调和衔接。地方标准多为管理评价,缺少技术标准,难以满足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配置要求。因此,在配备工作开始之前,北京市组织专家团队确定标准安装的关键环节,围绕能源计量器具的全生命周期,编制了《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规范》、《能源计量器具安装规范》、《能源计量器具选型要求导则》等9项能源计量标准和操作规范,是全国首次构建起的比较完善的能源计量标准体系,为能源计量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4.配备计量器具
2015年初,北京市开始具体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智能化配置工作,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方案申报、项目施工、双重验收、拨付资金四个阶段,具体工作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流程图
截至2017年年底,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升级改造全部完成。一级计量器具主要由以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大集团为首的能源资源供应单位负责实施,已完成改造的重点用能单位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100%,智能化率达到87.8%以上。二级计量器具由重点用能单位自行配备,包括水、电、热表的改造,改造量共计42473台,改造后配备率平均值从39.00%提升到了88.16%,智能化率从50.50%提升到了96.33%(见表1)。
表1 二级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情况
单位:台
表计类型 |
改造前 |
改造量 |
改造后 |
||||||
实际 安装 |
配备率 |
智能 化率 |
新增 |
更换 |
合计 |
实际 安装 |
配备率 |
智能 化率 |
|
水表 |
4756 |
31.54% |
30.11% |
7131 |
2267 |
9398 |
11887 |
78.83% |
91.11% |
电能表 |
19211 |
41.08% |
54.97% |
23346 |
7747 |
31093 |
42557 |
91.01% |
97.88% |
热量表 |
1424 |
43.51% |
58.22% |
1534 |
448 |
1982 |
2958 |
90.38% |
95.03% |
合计 |
25391 |
39.00% |
50.50% |
32011 |
10462 |
42473 |
57402 |
88.16% |
96.33% |
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程度高、涉及单位多、工作流程长、质量要求严的工作,特别是该项目涉及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对于项目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涉及两大问题,一是如何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财政奖励资金的合规性、公平性和合理性,二是如何激发用能单位积极性,使企业配合工程要求和进度安排。对此,北京市形成了主要工作经验如下:
北京市的能源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涉及单位众多,各层级单位分工明确,为项目顺利奠定基础。该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牵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共同推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各区政府分头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落实,能源供应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具体实施。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能源供应单位,负责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相应能源品种的一级计量器具配置项目,各重点用能单位配合开展本单位电、气、水、热的一级计量器具配置,并负责实施本单位电、气、热、水的二级计量器具配置工作。能源计量建设组织架构如图4所示。
图4 能源计量建设组织架构图
为了统一工作标准,北京市针对配置、选型、安装、验收、数据规范、唯一性识别、远程监管、现场校准等配备工作全过程的关键环节,统一编制了一套技术标准。这些标准规范要求均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例如:规定能源计量器具至少具备一个信号输出功能端口,要求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用能单位或第三方授权单位相关联的能源计量器具唯一性编码,要求建立从检定、安装至报废的能源计量器具全过程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等。通过能源计量标准体系的构建,有效避免了“各自为战、匹配困难”的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
由于各单位能源计量建设的基础和积极性悬殊各异、自筹资金保障程度不一、施工改造周期不同,很难统一时间推进。因此,本项目采用“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奖励一批”的工作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率先完成改造,形成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兼顾各个单位对项目周期的不同要求,为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形成方案、实施改造和完成改造提供服务。供能单位以四大集团为中心,联合市供热办、节水办等委办分别推进供能单位落实一级计量改造。重点用能单位以工业制造业、建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类别,根据各行业用能特点及计量特点分别联合相关委办局分类推动计量器具改造。
该项目围绕全市节能减碳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行业发展实际和计量器具管理特点,以执法检查、以奖代补、专业培训和宣传引导四结合的方式向前推进(推动方式如图5所示)。对按照规定完成重点用能单位一级、二级计量器具配置的项目单位,市财政按照计量器具购置费31.5%给予奖励资金。对未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单位,质监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处罚。同时,通过开设能源计量职业技能培训、设立专家顾问团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提升用能单位计量基础能力。通过正负双向激励手段,激发企业参与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破除用能单位的观望情绪。
图5 “四结合”推动方式示意图
目前,部分用能单位在进行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中,仍存在使用推算值、估计值等现象,不利于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因此,在进行能耗数据统计、能源审计、碳核查、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中,建议主管部门明确能源的消耗量、物质的使用量和产生量等数据必须来自本单位计量器具数据,将计量数据作为唯一认可的数据来源。利用数据来源有效性形成倒逼机制,迫使用能单位依据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完善计量器具配置,提升自身能源计量基础能力。
目前,对能源计量技术标准的要求主要参照《计量法》、GB17167-2006和GBT29149-20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虽然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管理提出了比较系统的要求,但缺少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配置的要求,导致用能单位缺乏配备智能表的动力。监查部门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督执法时,只能对计量器具配备合理性进行检查,对能源计量器具的智能化配备缺乏执法依据。计量器具智能化配备是提升能源计量水平的必由之路,建议形成地方标准或规范文件,为监查部门提供依据。
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首要任务是为了完善计量器具的智能化配备,并与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及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有机衔接。因此,用能单位是重点支持对象,但实际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易处理的特殊情况。例如: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中,有20%的单位属于物业管理或承租方类型,主要缴费方式为物业与其承租方单位之间的“包责制”、“包费制”,多数情况下计量器具配备情况与国家要求的准则存在差异,且物业及其承租方对计量器具配置的推诿扯皮现象也较为普遍。同时,北京还存在一些总部经济类单位,其主要能源消耗并不在北京,企业在京固定办公能耗占本单位总能耗平均不到10%,但其全部能耗均计入其在京机构,如仅对总部经济类单位在京场所进行能源计量改造升级,并不能有效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因此,这些特殊情况的管理考核办法是下一步能源计量的研究重点。
节能意识的转变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过程,针对部分用能单位节能环保意识薄弱,对计量器具的智能化升级缺乏积极性的问题,应继续增加宣传力度,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节能增效人人皆知,创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职能部门需要充分发挥“引导、监督、协调、帮扶”的作用,建立节能降耗帮扶长效机制。一是与企业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负责人;二是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服务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三是摸清企业用能情况、计量器具配置情况;四是抓好日常检查,建立评价体系;五是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我们应该看到,长久以来,能源计量工作一直都是质朴而基础的,但它却是能源管控中心、能源大数据平台、政府智慧决策等新技术、新思路的垒台之土,为节能降耗工作站得更高、望得更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还应看到,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并非一劳永逸,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水平和不断提升的节能精细化管理要求,能源计量需要持续的维护和升级。基础能力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方齐心协力、脚踏实地,共同为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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