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据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就《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探索垃圾计量收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的排放收费制度。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与日俱增,且种类日趋复杂,“垃圾围城”的困境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遗憾的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处在粗放型阶段,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源头减量和分类收运体系仍未健全。
垃圾处理在我国城市一直作为公用事业,其资金来源于市政拨款。“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是否具有操作性?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吃了“螃蟹”。2013年12月,广州在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萝岗六个区各选一个小区,开展垃圾计量试点,各项措施接踵而至。
不过,尽管参与热情高涨,但部分居民对于如何正确分类垃圾还是不太清楚,对于使用垃圾专用袋也不太习惯,有的试点还出现了居民随地投放垃圾的情况。广州试点了将近半年后,广州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发现远远没“试透”,按袋计量试点投入的管理成本比较高。例如市民的接受程度、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作业素质。同时,按袋计量还要考虑产生的行政成本怎样来消化。如果全广州都用这种模式,光是袋子市政府就要增加三四亿元的投入。今年7月,广州市城管委印发了《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居民每月每户垃圾处理费维持在5元不变。值得注意的是,垃圾计量收费依旧没有列入细则。
2011年底,北京市政府曾宣布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对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直到2015年12月,北京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再一次提出将探索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三亚于2010年开始执行垃圾计量收费,2013年曾把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上调为0.29元/吨。2014年6月,南京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的原则,分步探索对社会单位、居民小区按垃圾产生量收费。从试点城市的探索来看,垃圾计量收费的探索和推广仍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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