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博山质监分局计量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博山区某新落成的住宅小区,对改小区准备安装实用的民用“四表”(水表、电能表、热量表、燃气表)进行强制检定,至此,博山质监分局以对4个新建住宅小区拟安装使用的700多只民用“四表”进行了首次强制检定,确保了民用“四表”计量准确,维护了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民用“四表”进行安装使用前的首次强制检定,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推进住宅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计量法》、《山东省计量管理条列》中明确规定的。为确保民用“四表”计量准确,维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博山质监分局从5月上旬,便开展了民用“四表”强制检定工作。
为使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博山质监分局与博山区水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水表等计量器具安装使用前实施首次强制检定的通知》,要求有关建设、安装、使用单位,在采购、安装水表之前,应登记在册,报质监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销售、安装、使用的水表须经博山区水表检定中心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工程施工单位在安装水表前,应当检定是否具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对不具有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标志的民用“四表”不得安装。
5月25日,博山分局、博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等由20多家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民用“四表”安装单位等参加的座谈会,宣贯了民用“四表”安装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强制检定的注意事项,增强了这些单位加强民用“四表”强制检定的自觉性。
据了解,博山质监分局对不符合计量要求,质量低劣,未经强制检定的民用“四表”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根据《计量法》和《山东省计量条列》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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