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计量秩序,避免交易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厦门市质监局于近期启动专项整治,从三方面规范瓶装液化气充装计量行为。
一是规范液化气充装站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的充装衡器、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器必须建档并经过强制检定。
二是规范标注液化气净含量,要求在气瓶显著位置清晰、准确标注充装净含量,方便消费者监督。
三是规范液化气充装量,要求单件瓶装液化气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充装量之差不得大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允许短缺量,批量瓶装液化气平均实际充装量应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杜绝短斤少两。
根据工作安排,全市质监部门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对液化气充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将坚决立案查处。专项整治将持续到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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