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足量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17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正式启动了2018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工作。
据了解,计量监督检验范围包括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范围内的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计量监督检验工作由烟台市计量所承担,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做好配合工作。市计量所严格按照授权范围、按照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开展监督检验工作,严禁无资质、超范围检验。
“抽样工作,生产企业原则上抽检1次,抽检不超过2个样品,抽取的产品应是企业的主导产品。少数生产产品品种较多的大型企业,抽检不超过5个样品。”市计量所定量包装科科长于秀丽介绍说,“监督检验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凡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已安排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监督抽查的产品,当年不再对该产品安排监督检验;同一企业的其他产品半年之内也不再安排监督检验,减轻企业负担。”
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如何处理呢?市质监局计量科王振海科长介绍,检验完成后,检验报告要按照规定送达被抽检单位,对检验不合格的,由检验机构在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报告报送市质监局计量科,由计量科通知被抽检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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