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全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共对全省流通领域29家企业、生产领域104家企业进行抽样,抽查大米、面条、调味料、茶叶、酒类商品、奶制品、食用油、熟肉制品、休闲食品、饮料和水泥等12类商品以及全省“C标”使用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592批次。总体抽查情况为:净含量标注合格503批次,标注合格率85%;净含量检验合格520批次,检验合格率87.8%;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均合格444批次,总体合格率75%。
(一)不同地区抽查情况
从抽查商品分布区域来看,2020年省级监督抽查在遵义、贵阳、毕节和黔南四个地区抽查数量较多,占总抽查数量的64.86%。各地依次为,遵义157批次、贵阳87批次、毕节71批次、黔南69批次、安顺61批次、黔东南60批次、黔西南35批次、六盘水29批次、铜仁23批次。
从各地样品的抽查检验来看,净含量标注合格率较高的依次是铜仁市(95.7%)、六盘水市(93.1%)、贵阳市(90.8%);净含量检验合格率较高的依次是黔西南州(94.3%)、六盘水市(93.1%)、贵阳市(92.0%);总体合格率较高的依次是铜仁市(87.0%)、六盘水市(86.2%)、贵阳市(82.6%)。(具体见图表)
(二)不同种类商品抽查情况
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对268家企业生产的592批次产品进行抽查,其中茶叶76批次,占比12.8%;大米36批次,占比6.1%;调味料216批次,占比36.5%;酒类商品71批次,占比12.0%;面条43批次,占比7.3%;水泥企业121批次,占比20.4%;奶制品2批次,占比0.3%;食用油4批次,占比0.7%;熟肉制品9批次,占比1.5%;休闲食品3批次,占比0.5%;饮料10批次,占比1.7%;包装饮用水1批次,占比0.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从商品类别看,标注合格率最高的是熟肉制品、食用油、奶制品、包装饮用水,均为100%,最低的是饮料为60.0%;检验合格率最高的是熟肉制品、奶制品和包装饮用水,均为100%,最低的是食用油为25.0%。(具体见图表)
三、2019年与2020年总体合格率比较
对比2019年抽查过的茶叶、大米、调味料、酒类商品、面条和水泥6类商品的抽检数据进行比较。
(一)各地区总体合格率比较
铜仁市、毕节市、黔西南州、贵阳市总体合格率分别增长28.7%、7.9%、5.0%、4.6%;黔东南州、安顺市、黔南州、遵义市、六盘水市分别下降14.1%、12.8%、3.0%、0.4%、0.2%,总体合格率增长最高的是铜仁市,下降最多的是黔东南州。
(二)不同种类商品总体合格率比较
水泥、面条、茶叶的总体合格率分别增长9.0%、3.5%、3.4%;大米、酒类商品和调味料的总体合格率分别下降9.5%、5.4%、5.3%,总体合格率增长最高的是水泥,下降最多的是大米。
四、“C”标志企业抽查情况
(一)本次监督抽查的“C”标志使用企业包括原获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的企业和在省局门户网站上进行自我评价声明的企业,抽查数量共计31家。
(二)根据企业自我声明情况,对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相关评价要求和方法,对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项目的符合性进行核实。
经抽查合格(含整改合格),并且在省局门户网站上进行自我评价声明,符合“C”标志使用规定的生产企业有23家。
五、整改情况
各地接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督促2020年贵州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20〕532号)后,高度重视后处理工作,采取集体约谈、专题会议、责令整改、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及待售不合格产品下架等形式,深入开展后处理工作,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不合格生产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六、存在问题
(一)计量法律意识淡薄。通过近几年的监督抽查,仍有部分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执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05)相关标准,导致净含量出厂检验不符合规定。
(二)计量管理制度松懈。部分企业未制定较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员工未经培训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净含量计量检验程序及方法一知半解,没有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存在计量器具配备不合理,未定期检定(校准)等问题。
(三)其他原因。由于对于包装物的选用不当,没有严格把关采购渠道,导致所使用的包装物(容器)在包装(灌装)时密封性不好,出现破袋、泄露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日常计量监管,帮扶指导企业合理配备和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二)加大抽查结果公布力度。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并加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曝光典型计量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的计量法制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强化计量动态监管。对2020年省级净含量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特别是连续两年抽查不合格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增加计量监督检查频次,并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计量体系,提高其计量保证能力。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5·20世界计量日”、 “质量月”活动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不断增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守信自律。
附件:1.2020年贵州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连续两年(2019年-2020年)净含量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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