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裕集团公司中心化验室收到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情况通知书和认可证书。在认可通知书中,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做出决定:自2009年4月2日起,授予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CNAS认可资格,允许其按照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的规定使用认可标识;并在附件中规定了认可能力范围。认可证书分中英文两个版本,注册号为:CNAS L3970。
早在2008年2月,张裕中心化验室根据国家实验室评定要求和准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展开了认可评定的一系列活动。2008年11月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派出专家组对中心实验室提报的14个检测项目、25个要素(15个管理要素、10个技术要素)的四百多个考察项进行了现场审查,中心化验室顺利通过评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最终通过了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关于国家实验室的申请要求,确定了中心化验室的CNAS认可资格。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在签发的标识使用通知中强调:CNAS认可标识和 ILAC-MR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分中文和英文版,可采用电子版或印章的方式使用。获准认可机构签发的报告采用中文版认可标识,如果客户有要求时可使用英文版认可标识,中文版和英文版不得同时用于一份报告中。
目前CNAS系国际实验室合作组织(ILAC)在检测、校准、医学实验室领域多边承认协议(MRA)签署方,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在与CNAS签署《ILAC-MR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使用协议》的前提下,使用ILAC-MRA/CNAS互认联合标识,可以使认可结果得到更加广泛的承认,使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得到协议国家的认可,从而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分析检测的水平和能力,为张裕产品走向世界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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