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联合执法 为百姓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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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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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质监局接到金昌市质监局通报,称有一批金昌市某企业生产的涉嫌冒用厂名、厂址的硝酸铵钙化肥,销往张掖市甘州区,希望协助查处。
得知情况后,张掖市质监局立即安排市局稽查大队、甘州区工商质监局配合金昌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在两地执法人员的通力协作下,成功在甘州区三闸镇天桥村村民李某住处查获涉嫌冒用厂名厂址的硝酸铵钙28吨,并场对该批化肥进行了封存。
经抽样检验,该批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在张掖市质监局局和甘州区工商质监局共同努力下,该企业将不合格硝酸铵钙化肥召回,并赔偿相关款项,为农户挽回损失近2万余元。